2007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抓住列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的有利时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经过调研、试点和总结推广等过程,全区形成了以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以城市理念建农村,以市民标准育农民的重要认识,并通过有力的措施,使该区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建设农村社区,要有明晰的工作思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群众对居住环境、社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出现了“城乡群众需求趋同化”现象,同时,随着经济交流的日益频繁,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使城郊农村除了本地农民外,还有大量的外地人居住生活,现有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已经难以适应。为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兰山区及时提出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目的就是要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的有效管理,加快新农村建设,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基于此目的,该区首先确定了“一二三四五”的农村社区总体工作思路。即:抓住一条主线,实行两种模式,引入三个理念,建立四项原则,夯实五大工程。
一条主线,就是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两种模式,即:城市型农村社区和村落型农村社区。三个理念,即:加强服务的理念;大力发展中介组织的理念;群众参与的理念。四项原则,即:党的领导、居民自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整合资源、联动共建的原则;建设中心、区域辐射的原则。五大工程,即: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建设成为为百姓群众做好事、解忧愁的“民心工程”;建设成为承载政府事务转移和合理治理农村基层社会的“配套工程”;建设成为变村委会由管理者向服务者、引导者转变的“改革工程”;建设成为让农村群众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不再成为旁观者和局外人的“文明工程”。
二、建设农村社区,要有坚强的组织领导
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之初,该区各级领导就牢固树立了“抓农村社区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将其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区里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中始终坚持一把手动员、一把手联系点、一把手解难,“一把手”工程的实施,提高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影响力和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部门协作机制。根据组织、民政、公安、计生、劳动、建设、卫生等部门的职能特点,制定了每月2次的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配合,及时解决城乡社区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奖惩考核制度。区里明确提出“不重视城乡社区建设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抓不好城乡社区建设的领导是失职的领导。”区、街道都把抓好农村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加大考核的分值比重,并在干部任免、提拔重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了科学正确的工作导向。
三、建设农村社区,要有明确的工作重点
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管理有序,使农村群众有良好安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新农村建设的明确要求,更是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题中之义。工作中,该区始终坚持把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最大限度满足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一是建好基础平台。重点强化了农村社区“四室三中心”建设。“四室”,即社区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文明活动室;“三中心”,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娱乐服务中心。二是优化社区环境。大力开展“四通三改三清三化三建”工程。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清理垃圾堆、草堆、粪堆;实施农村社区主街道硬化、亮化、绿化;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垃圾集中处理系统、农村社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户沼气池建设工程。三是健全服务体系。首先是强化公共服务。统一在社区中心地带设立综合服务大厅,将公共服务送进社区。其次是完善市场服务。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在各农村社区已建立村级连锁超市近100家。再次是开展志愿服务。通过建立社区志愿者协会组织,引导群众有组织地开展社区公共事务管理、治保调解、扶贫帮困和文体活动。目前,全区29个农村社区已成立各种志愿者组织200多个。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在全区开展了区直部门帮扶农村社区建设工程。明确规定了各区直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并实行了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和监督通报制度等三项制度,促使区直单位真正能对所帮扶的农村社区实行“捆绑式”扶持,“集团化”帮助,在人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重点向29个农村社区倾斜,合力推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步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建设农村社区所带来的成效
该区的农村社区建设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政治稳定、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
(一)调动了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将群众通过血缘、地缘和业缘“三缘”牢牢扭在一起,成为了互惠互利的利益群体,真正转变了以往“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等干部”的“等、靠、要”观念,社区的事大家管,互利的事联手干。该区枣沟头镇北店子社区与北曲坊社区相邻,为扩建联片公路方便百姓生产、生活,两个社区联合动员、组织社区群众投工,最多时达到2000多人,壮观的劳动场面,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以前罕见的。
(二)实现了农村社区居民“待遇同等化”。在过去的村委会体制下,户籍不在本地的就没有政治、经济等一系列待遇,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尴尬境地,给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带来很大压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旨不相适应。开展农村社区工作后,该区把城市社区的管理服务经验运用到农村,实现了农村社区居民“待遇同等化”,如义堂镇华夏社区尝试建立了“新华夏人”党支部,将该社区的外来人口中的党员纳入到组织体系中,真正达到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目的。
(三)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的有机统一。政府的公共产品服务要真正发到每个群众手中,需要有一个 “平台”。该区枣沟头镇在全市率先建立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就找到了这个 “平台”,有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就可以上承政府部门、下联社区群众,把政府的公共服务具体化作每一个农民的实惠和好处。与此同时,也为建立村民之间的自助互助服务、市场化服务等相辅相成的服务网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改善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以前,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民重管理、轻服务,不少地方党群、干群矛盾越积越深,农村工作难做,基层干部难当已成普遍反映。成立农村社区后,社区干部转变了观念,处处主动为居民服务,既提高了自己的威信,也赢得了群众的拥护,社区内有了矛盾纠纷,不仅党员干部及时出面调解,群众也纷纷出面来‘管”,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
五、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几点启示
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文明对接的新形势下,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从兰山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中,得到了如下启示:
(一)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应首先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关于农村工作的系统工程,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在开展工作之初,该区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外延与内涵,即:将促进一个地域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将推动一个地域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外延。在这个框架内,任何有益的探索和实践都是允许的。
(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实行“一村一社区”模式。实行“一村一社区”模式,由建制村改建为农村社区,避免了在农村建机构、搭班子、加大经费投入,引起农村社会震荡的缺陷,还可以使农村社区组织较快进入角色,其统筹社区各项工作的能力更强,也使社区群众对各自的社区有较强的认同感、依赖感、亲切感,从而产生强烈的社区意识。
(三)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应突出为民服务。农村社区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农村社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民服务。在工作中应转变工作内容,以适应新时代群众的各种要求;应转变工作职能,从原来的单纯服务农业生产转变到服务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生活上来;应转变服务形式,从原来的分散的、低级的、单一的服务形式,转变为集中的、全程的、先进的综合性服务。
(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应明确政府和社区的职责。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的职责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理念倡导、政策制定、组织保障。在具体工作中,政府及其部门应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自治组织功能,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避免“上热下冷”,不唱“独角戏”;社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 实现社区自治、提供社区服务、美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治安、繁荣社区文化,农村社区应真正在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兰山区民政局 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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