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辽宁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把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一是扩大试点村数量,全省三级试点村总数达到572个,占全省建制村总数的20%;二是科学设定农村社区的设置模式,采取 “一村一社区”的主导设置模式,将农村社区设置为“XX社区村民委员会”;三是突出加强农村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四是不断加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五是完善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六是提高农村社区的民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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