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8年4月7日,宜宾市印发了《关于2008年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宜办〔2008〕29号),安排部署了新增35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通知》提出各试点农村社区于2008年5月底以前,要结合实际,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好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10个,即:农村社区组织配套建设方案,村庄建设规划方案,农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规划方案,全村危房户、无房户、草房户改造规划方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规划方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规划方案,普及农业科技和传递致富信息实施方案,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方案,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网络体系实施方案,农村社区所需资金投入计划方案。并及时将所定方案报乡镇、街道、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和对口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通知》要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要建立好绩效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量化考评,奖惩兑现。2008年底前,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检查验收,对农村社区建设办公活动场所和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合格的村,市财政将对每个农村社区补助5万元,戴帽下达到村,区县、乡镇财政和街道办事处不得截留。2009年,按照《宜宾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验收评估标准》的要求,对试点农村社区逐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川省宜宾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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