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去年在广东中山市召开的全国婚姻规范化窗口单位命名大会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明年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把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与会同志的发言,介绍了一年来婚姻规范化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了婚姻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难点问题,也提出了明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婚姻管理工作重点要努力解决的工作方向。相信这次交流会加深各地对《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理解,并立足本地实际稳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结合大家的发言我归纳地谈三个方面情况,同大家一起研究讨论,讲话仅为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过去一年的婚姻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民政部在总结一年半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手段。各地认真贯彻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以点带面积极宣传和推广窗口单位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意见》的贯彻落实,也掀起了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新高潮。
天津、辽宁、浙江、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山西、内蒙古、甘肃等地已经或正在着手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意见,对“十一五”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河北、江苏、山东、四川、新疆等地制定了本省(自治区)的规范化建设达标标准,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创建目标。贵州、内蒙等地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落实规范化工作措施;福建本着就近和实际情况相同的原则,专门组织各地的民政局领导到广东、广西窗口单位学习规范化工作经验;青海省与各州(地、市)民政局长签订了创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的目标责任书,规定各州2007年达标指数;天津市深入到尚未达标的区、县,逐个逐项督导,确保如期完成目标。湖北加大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全省已经初步实现网络管理。云南民政厅主要领导提出要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要把最好的地点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场所,并对财政困难的困难县准备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补助以解决县资金短缺的问题;上海力求解决婚姻登记人员事业编制向参照公务员管理方向努力问题;河北清理各类搭车收费,理清靠收费养人的错误认识,取得一定成效。
在解决机构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四川争取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了省民政部门没有专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问题,成立了全由行政编制组成的省民政厅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这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在解决机构上的重大突破。同时还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各级政府解决婚姻登记机关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海南省也向省政府呈送了《海南省婚姻登记工作情况调查》,促成了省民政厅、财政厅和编办《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下发,对解决婚姻登记人员编制、工作经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年来,各地很好地把握时代发展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新要求,抓住新的机遇,解决了一些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的发展。
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难点问题
当前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最大难点问题还是各地普遍反映的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尚未得到有力的解决。目前婚姻管理工作从上到下都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人员缺编现象十分严重,全国还有三分之一还多的登记人员是靠自收自支解决,婚姻工作经费缺乏专门科目。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当前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量在大量增加,社会各行业和公众要求婚姻登记机关的“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婚姻登记机关除婚姻登记以外的第二大项工作,许多地方已经达到婚姻登记总量的三分之一,并且数量还在继续增长,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量已经增加接近一倍。但是与之相反的是:在绝大多数地方,省级民政部门不仅没有专门的婚姻管理机构,甚至连一个专门负责婚姻工作的人员也没有,同样也没有专项的婚姻登记管理经费保证,而各地(市)、县(区)条件比省级更差。婚姻登记管理没有专门机构和大量缺编的现象在民政系统各项工作中是最严重的。这项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十分严峻,这与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要求差距太大,与社会的实际需求距离太远。此外,当前婚姻登记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法律救济制度缺失,婚姻登记管理体制不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行为认定困难等问题也暴露出来,在很大程度上牵扯了婚姻登记机关许多精力和财力。婚姻登记工作保障机制的严重缺位,已经极大地影响了婚姻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也延缓了婚姻信息管理的推进工作,还在不同程度上招致了社会群众和法律界对婚姻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些误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婚姻登记管理队伍的工作热情。这是我们下一步应当重点要研究解决的课题。
三、明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2008年是“十一五”期间的第三年,到“十一五”期间完成婚姻规范化工作还有三年的时间。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以“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不断调整发展思路,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全面促进《规范化意见》的贯彻实施,构建起婚姻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平台,建立健全婚姻登记管理队伍,实现婚姻登记工作为民服务的新机制。
(一)继续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发展,提高婚姻登记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这是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根本策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婚姻管理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要努力的方向。要认真总结规范化建设的好的经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现实需要,制定既符合本地区实际,又与《意见》确立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相一致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发挥窗口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展学习窗口单位的“学、赶、超”活动。要认真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排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投诉较为集中的省份和地区,着力解决广大婚姻当事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员执法水平,树立婚姻登记工作良好社会形象。民政部还会在适当时期推出第二批窗口单位命名和第二批全国优秀婚姻登记员的表彰工作,各省也要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推出一批省级婚姻登记窗口示范单位,促进各地规范化建设的积极开展。
(二)稳步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
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是对传统婚姻登记工作理念、工作方式的变革和创新,是新形势下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民政部已经成立“婚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各地要在统一的规划下,按照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中确立的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有序进行。中央一级要加快制定并颁布全国统一的婚姻登记信息化数据标准,规范婚姻登记业务流程、基础设施性能、数据格式,以及数据交换管理等各项指标。同时着手研究婚姻登记管理系统,2008年将全面推出供各地免费使用。各省要加快基础设施投入进程,要建立省级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已经实现联网的地方要逐步升级原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婚姻数据衔接。着手升级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要求各地以此为平台开展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的在线登记管理。
(三)完善婚姻登记法律法规,重点研究婚姻登记中的难点问题。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是婚姻登记和管理工作的执法依据和制度保障,完备的婚姻登记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婚姻登记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基本前提。各地都要普遍有这方面的要求。下一步将集中力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婚姻登记法律法规,重点解决实践中普遍存在、婚姻当事人和婚姻登记机关反响强烈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缺少婚姻登记行政救济措施、无结婚记录证明出证工作的法律定位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离婚登记行为认定等难点问题,尽量消减婚姻家庭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维护婚姻登记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四)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婚姻登记缺乏机构、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问题,保证这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婚姻登记机关缺编、缺人、缺经费是当前婚姻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最大障碍,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反映最强烈的一个呼声。应当引起我们各级民政部门的重视。今后一段时间从民政部到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应当将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上下共同努力,民政部也要尽量争取解决自身缺机构和缺编制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解决编制和经费问题达成共识,努力为地方创造良好开端。由于这项工作是分级管理的体制,各地不能等、靠、要,要分别主动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争取像四川那样在本省率先突破婚姻登记无专门机构、缺编制和缺经费这个难点。
(五)加强对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管理,引导两岸三地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是展示政府法制形象,增进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士交往的重要抓手。要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适时开展两岸交流,促进台湾有关人士对两岸婚姻的认同。扩大印发《两岸婚姻政策指南》手册的发放范围,帮助两岸婚姻当事人了解对方的相关政策规定,方便当事人做出选择或办理有关手续,引导涉台婚姻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对大陆与台湾居民、内地与港澳居民婚姻登记管理,防止非正常婚姻出现和利用婚姻实现非法目的的问题发生。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做出了“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决策,为我们婚姻登记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虽然今后婚姻管理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无论是婚姻规范化建设、还是信息化建设,以及婚姻登记机构、编制和经费的解决工作都不是通过一年就能实现,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努力,也可能在“十一五”期间才能初步实现。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继续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持续开展。只要齐心协力,相信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会展现出更加美好的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