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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证明有地方给开了 沈阳民政局正酝酿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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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民政部批准的全国先行试点城市,沈阳市民政局正酝酿出台一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法。这是沈阳市自去年“十·一”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后所传出的最积极的声音。

  个案点击

  无未婚证明的孙先生卖房咋这么难

  一个被广为认知的事实是,自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反映最多、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公民找不到可以为其出具未婚证明的单位了。

  曾被媒体报道过的市民孙先生就是其中一例。去年10月29日,他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沈阳市于洪房产交易大厅欲登记卖房,却被交易大厅要求出示婚姻状况证明。对于孙先生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里的“未婚”字样,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表示,“户口簿不能说明一切”。孙先生只好来到户口所在的铁西新区杨吉社区,但社区告诉他,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社区已经没有权力开婚姻状况证明了。

  社区街道不给孙先生开具“未婚”状况证明,房产交易大厅却非要这个“证明”。孙先生被折腾得又急又气又上火:想卖自己的房子怎么这么难啊?

  其实在房屋交易、贷款、出国等领域内,何止一个“孙先生”因一纸“未婚证明”而羁绊重重。据沈阳市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以单身身份办理贷款等事项的占整个贷款事项的40%。而中国公民在国外要求在驻在国结婚登记,也很难取得其在国内期间单身的证明。甚至沈阳市的公证部门也一度被迫停止未婚公证。

  变通之法

  银行、公证部门只好在当事人开来的证明上盖章

  这项“无记录”证明的服务办法可谓姗姗来迟。不过在此之前,自去年10月以来的近四个月时间里,各项贷款业务、出国手续并没有因为无法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而停止,原来,多数商业银行及公证部门早已采取了变通办法。

  沈阳市第一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四个月来,多数当事人都会想方设法开来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其实也都知道,如果严格追究,这些证明开具单位属于违规越权行为。“但老百姓的事总得办吧?”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你不知道,有的人眼瞅出国期限要到了,却被一个证明憋得一趟趟来找,你都跟着他着急。”所以他们往往就在这样的不太“阳光”的证明上盖了章。

  对于实在开不出单身证明的,公证处便采取声明书的办法。让当事人在自己的未婚声明上签字。该负责人承认,这也是“非正常办法”,风险不小。

  从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专门负责办理房产担保业务的沈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连同多家银行,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采取了一个办法:填写“抵押人声明书”来证明抵押人的婚姻状况。在这张产生法律效应的声明书上,抵押人在做出“保证不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产生障碍”的声明时,实际上就包括了“单身证明”的内容。该公司担保业务部的高部长听到民政部门即将出台的新办法之后说:“民政部门出示的这个证明显然更具权威性,今后我们在业务中所要承担的风险要小得多。”

  解决之道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目前能做到的最好办法

  从去年11月份起,沈阳市民政局开始走访沈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等单位进行调研,试图找到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便是目前条件下,所能做到的一个最好办法。”沈阳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这样说。

  这一办法是基于沈阳市相当完备的婚姻信息制度建立起来的。从1990年起,沈阳市常住居民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就已建立起来,迄今为止,已有80万条信息登录在案。民政局认为,这些信息足以涵盖目前“未婚”或“离婚后未再婚”中的大多数。

  很显然,该办法并不完备,它的最大证明范围也只能从1990年以后至今。而且该证明用的是很巧妙的字眼:“无婚姻登记记录”,避开“未婚”、“未再婚”等确凿字眼。市民政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已是该证明所能达到的最大效力,我们只能说,在已掌握的婚姻登记记录中,没有查找到当事人的记录,但不排除其他情形。”她说,因为除了当事人自己,谁也不能证明他人的婚姻状态。“目前我们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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