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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期简报

来源: 时间: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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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2008年1月2

 

 

编者按: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重大决策部署后,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如何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是摆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面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要求,天津市塘沽区民政局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现将该文摘要刊登如下,供各地参阅。

 

  

关于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天津市塘沽区民政局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主要是指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群众性组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沟通、协调、控制、指导,对街道社区成员的公共行为和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它是整个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环节,是政府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治的有机结合,是属地化的综合性管理。

一、推进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需要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了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要求进一步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这既为地处滨海新区核心位置的塘沽区提供了最大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为塘沽区改革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

1.伴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塘沽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明显增加,客观上要求拓展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网络

根据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未来5-15年(2010-2015年),塘沽区要构建“一个中心区,四个卫星城”的城市(区)体系,人口总规模将达到100-18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占地5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60-80万人;北塘卫星城占地2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0-20万人;胡家园卫星城占地2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0-40万人;新城镇卫星城占地1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0-20万人;远期拟建设的“临海新城”,人口规模为20万人左右。一旦这些目标得以实现,塘沽区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将增加40%以上,社会管理和服务人口数量将增长2/3以上。这就势必要求区委、区政府构建和完善覆盖100多平方公里,100多万人口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2.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客观要求,塘沽区正在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从而需要构建“村改居”基础上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目前,我区共有村委会32个,农业户籍人口6.05万人。由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需要相当数量的土地,“十一五”期间,我区60%的农民要转化为城市居民。区委、区政府已经开始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先行的基础上,通过产业聚集和建立宅基地置换机制,推进迁村并点工程,高水平规划建设梁子、新城、胡北、普利达、馨桥园、北塘6大居住组团,形成新城镇、胡家园、北塘3个卫星城,安置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或“农转非”人口聚居的社区具有不同于老城区的特点和要求,依法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帮助他们扩大就业,促进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社区生活,都需要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的创新。

3.伴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塘沽,已经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压力和动力

目前,流动人口已经遍布塘沽区的各个社区,已占全区总人口的14.5%以上,并且还在快速增长。这些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既是支撑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要力量,又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对象。他们大都处在青壮年时期,肯于吃苦耐劳。但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不熟悉城市生活规范。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工资待遇和劳动保障存在严重问题;在城市生活中遭受社会性排斥,得不到公平对待。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促进他们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融入城市社区,参与社会管理,需要按照民主法治原则,改革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变防范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需要按照权利平等原则,纠正传统公共服务的偏差,形成覆盖农民工的新型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4.伴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居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从而需要改革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以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统计资料显示,受惠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塘沽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已经名列全市前茅。2006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513元,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23倍;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099元,相当于全市平均水平的1.24倍。到2010年,全区人均生产总值将达到1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2.5万元,在全市、全国率先进入现代化地区的行列。即将进入现代化的塘沽区居民正在追求物质生活高质量,政治生活民主化,精神生活高品位,创业就业多渠道,社会福利有保障。这就需要通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以适应居民对物质生活高质量的追求;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发展进程,以适应居民对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追求;进一步发展社区文化,以适应居民对精神生活高品位的追求;进一步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以适应居民对创业就业多渠道的追求;进一步健全新型社会保障体系,以满足居民对社会福利有保障的渴求。

5.伴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居民利益社区化趋势日益凸显,迫切需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

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广大居民群众的利益越来越向社区转移,我们将其称之为居民利益社区化趋势。它主要表现为:救助工作的社区化管理,使贫困阶层的利益诉求转向了社区,他们只有通过社区组织才可能享受到低保等等救助待遇;人口老龄化尤其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使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利益诉求转向了社区,他们的生活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住房商品化使购房户(广大业主)的经济利益诉求在一定程度上转向了房屋坐落的住宅小区,他们高度关注社区环境建设和物业管理问题,他们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的交涉、纷争是其经济利益社区化的表现。即使在职居民,也因工作时间缩短,居家时间增多,而将更多的关注和需求投向了社区。这种发展趋势客观上要求构建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强化社区的管理服务功能,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6.伴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迫切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制,促进各利益群体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既是自身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并且带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又是经济关系变革和利益格局调整的过程。这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势必引发处于滨海新区核心位置的塘沽区社会利益主体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目前,伴随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塘沽区居民已经分化为多元单位人口以及无单位归属人口;伴随收入差距的拉大,塘沽区居民家庭已经分化为高、中、低等不同收入阶层;伴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塘沽区居民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利益群体或社会阶层。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既有共同的愿望、要求,又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特别是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需要建立建全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需要拓展各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

7.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人口老龄化程度攀升和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迫切要求构建以街道社区为载体的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制

目前,塘沽区常住人口结构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15.02%  总数已达7.0496万人。而且具有老龄化速度快、“未富先老”、老龄化伴随着高龄化等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给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挑战和压力,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系以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问题。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要求街道社区组织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和经常开展党组织活动,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等等,都需要拓展街道社区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

8.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迫切要求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制,以承接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

作为一个港口城区,驻区企事业单位较多,是塘沽的一大特点。据统计,驻塘单位有700多家。其中,司局级单位15家;中央驻区单位110多家,市属驻区单位510多家,外省市驻区单位近50家,驻塘部队30多家。驻区单位人员达12万多人,占塘沽区现有常住人口的20%多。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这些驻区企业已经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始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驻区事业单位也逐步由人事改革扩展到产权改革。与此同时,区属国有企业正在继续完善产权流转机制。企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迫切要求塘沽区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以承接企事业单位剥离的社会职能,例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问题;以解决区属国企改制带来的社会性问题,例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等等。

9.在滨海新区经济起飞和社会保障体系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塘沽区不同阶层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和消费差距拉大,公平问题凸显,迫切要求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塘沽区也不例外。在全区绝大多数居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个困难群体;在绝大多数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个下岗失业群体,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为改革发展所承担的代价与应得到的补偿还不对等;在中高档住宅小区越来越多的同时,还存在着一批基础设施老化、环境卫生较差的旧楼群区;在城市居民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公共服务的同时,由于受全国性体制的影响,外来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问题还有望解决。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需要改革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10.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过程中,需要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来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前提条件,也是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之一。由于改革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由于国外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由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以及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经济社会因素大量存在,滨海新区的社会稳定面临严峻挑战。刑事犯罪总量仍在高位徘徊,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塘沽区的社会稳定,需要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需要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和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需要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需要完善基层社会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推进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条件

上述分析表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迫切要求塘沽区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新型管理体制区别于传统管理体制的特点在于:第一,它是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路径的。党和政府主要不是通过单位实施基层社会管理,而是在发挥党政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功能的同时,主要通过辖区内的各地区性组织特别是街道、居委会发挥基层社会管理的主渠道的作用。因此,街道、社区体制改革是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第二,它是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格局的。其中,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组织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发挥主导作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是居民委员会发挥主体作用,基层民间组织、物业服务机构以及辖区内单位发挥协助作用。因此,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居委会建设,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是塘沽区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突出任务和重要目标。第三,它是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方法的。因此,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是塘沽区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构建这一新型管理体制,不仅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迫切要求,而且拥有一系列有利条件。

1.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举措,为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中央强调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等等,为我们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指明了方向。中央鼓励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为我们加快改革步伐提供了动力。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滨海新区搞好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先行先试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成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先导区。这是对我们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鞭策和鼓励。

2.塘沽区委、区政府不断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十年实践,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自1997年以来,塘沽区委、区政府不断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对街道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对辖区内社会性、地区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赋予了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职能部门驻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实施领导和组织的职能;适当调整了街道办事处数量和辖区规模;加强了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和干部队伍建设。与此同时,还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社区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了社区党组织,并使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通过选举与招聘相结合的途径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待遇,使居委会成员的平均年龄下降到了39岁,大专文化以上人员所占比例提高到了35 %,所享受的生活补贴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解决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问题;扶持发展了各类社区民间组织500多个,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社区服务、文体活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所有这些成绩都是构建塘沽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和服务体制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3. 塘沽区社区服务体系的初步形成,为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奠定了重要基础

塘沽区是全国、全市开展社区服务较早的城区之一,是民政部命名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和“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开展社区建设,初步构建了区、街、居三个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区、街社区服务中心总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其中,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和为老服务中心面积达6200平方米。全区90%的居委会用房面积达到了100平方米以上,近20%的居委会用房面积达到了500平方米以上。二是初步形成了困难救助、老龄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服务、劳动保障、社区卫生、治安民调、文体教育、便民生活等社区服务系列。其中,全区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6个,基本做到了社区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能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带来的便利。三是社区志愿服务蓬勃开展。全区建有志愿者服务队270余支,社区志愿者近3万人。区慈善协会积极引导各街道兴办“社区互助家园”,通过这一平台拓展民间捐赠和救助功能,对低保及特困户实施二次救助,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每人每月发放30元标准的救济物。四是信息化服务手段基本普及。全区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网络系统,实现了三级联网,信息共享,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务效率和水平。这就为依托社区服务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4.塘沽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长足发展,是改革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良好条件

2006年我区财政收入已达19.33亿元。近年来,精心实施旧楼整修工程,已完成80个小区160万平方米的旧楼整修任务。2010年,全区财政收入将突破30亿元,全区居民气化率将达到100%,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到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将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将达到22平方米,城镇各类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将达到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下。这是推进全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

三、推进塘沽区街道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路

目前,就全国而言,关于街道体制改革,人们的看法不尽一致。有的主张把街道建成一级政府,实行“三级政府(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有的主张继续维持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关的性质,但应扩大其职权,使其成为城市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层次。也有的主张取消街道办事处,彻底实行“两级政府(市、区)、两级管理”的体制。

我们认为,如若把街道建成一级政府,实行“三级政府(市、区、街)、三级管理”,增加一级政权机关,不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如若取消街道办事处,由区政府直接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又难以应对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时期基层社会管理事项复杂,任务艰巨的客观现实。从塘沽区的情况来看,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70多平方公里,并逐步扩展到 10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已达60多万人,并很快增加到100多万人; 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已经遍布各个社区;居民利益社区化趋势已经凸显,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社会稳定面临挑战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对象相当复杂,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成倍增加,早已超出了市、区两级政府所能承受的管理幅度。于是发生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等体制性障碍。虽然可以通过居民自治和民间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行政管理的不足,但是,必须承认,居委会和民间组织毕竟只是协助政府工作,它们的权威性、社会认同度和工作水平都有待于提高,它们在现阶段还很难取代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作用。因此,我们主张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总体框架内进一步深化塘沽区街道体制改革,也就是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分别作为区委、区政府派出机关的前提下,优化其地位和功能,使其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有必要推进以下几方面改革:

1.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进一步构建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继续将部分管理权力和管理资源下放给街道办事处以及设立在街道层面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将城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心下移到最贴近居民群众的最基础性的政府组织层面。真正做到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负总责。

与此相一致,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街道办事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一是强化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的职能。二是强化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职能部门驻街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的职能。三是适当剥离街道办事处的部分专业管理服务职能。凡属那些专业性较强的基层管理服务工作,例如环卫、环保、统计、城管执法、劳动监察等业务,原则上由区政府职能部门或经营实体的下设机构承担,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为其提供相关保障服务,并对其行使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职能。使街道办事处这个无所不包的“全能机构”从越权、越位的掣肘和全能重负中解脱出来。

2.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精简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目前,我区共有11个街道办事处。大部分街道办事处都有10余名处级干部,分设17个左右的党政职能科室。由于科室设置过细,职能相互交叉,很容易引发互相推诿、扯皮问题,影响工作效率。有鉴于此,应该精简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实行“大科室”制。在这方面,北京市石景山区的经验可以借鉴。他们将街道办事处原有的17个科室精减为“三部二室”。其中,将工委办、行政办、财政科合并为综合办公室;将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工青妇联合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合并为党群工作部;将城市管理科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合并为城市管理部;将民政、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文教体卫办公室合并为社区事务部;新增设了社区委员会办公室;撤消了劳动科、统计科;将原企业服务办公室由公务员编制改为事业编制。这一做法在石景山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可供我们学习借鉴。同时考虑到现实情况和街道工作人员的合理利益,不妨在保持街道编制、人员级别、待遇、职数、数量“五不变”的前提下推进街道内设机构改革。

3. 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把公共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尽管街道办事处只是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就目前所承担的工作来看,似乎是一个“全能机构”。不仅对辖区内的社会生活实行全面深度干预,而且包揽了辖区内几乎所有的社会性事务。这固然与市场经济尚未完善,居民自治和民间组织还不发达有关,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政社不分、政事不分的表现。因此,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街道办事处也应该从“全能机构”向有限政府组织转变。

1)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把基本公共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基层政府组织的凝聚力和公信力。为此,应该在财政拨款有保障的前提下,逐步剥离街道办事处的经济职能,使其集中精力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2)逐渐改变包办社会事务的传统做法,把那些原本属于非政府性的社会事务,还权于社会组织,为民间组织发挥作用让渡空间。

3)加强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现有街道工作人员应以开展公共服务为主,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要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工作阵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4)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为街道办事处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搭建平台。就这一点而言,应该看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在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中具有明显优势。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面积和所辖人口规模为街道服务中心提供了比较适中的服务半径和服务规模,便于社区服务设施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率的提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服务半径过小造成社区服务设施浪费、闲置的现象。第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场所和专职工作队伍以及经费来源,便于解决居委会不易兴办的社区服务事业,便于社区服务上规模、上档次。第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可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为居民提供综合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因此,要把加大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街道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到“十一五”期末,每个街道要拥有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主要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和单位提供“一站式”基本公共服务。

4. 建立街道社区成员议事会等民意机构,加强街道层面的政治民主建设

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居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党和政府的基本方针,是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到街道层面来说,为了扩大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们认为,各个街道有必要建立街道社区成员议事会等民意机构。其成员由街道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驻街单位代表组成,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一是民主评议监督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二是反映社区居民、驻街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本地区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讨论,献计献策,供有关部门参考等等。

5.适当调整街道办事处辖区规模

伴随塘沽区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布局调整,应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有街道办事处辖区划分,以利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四、推进塘沽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路

推进塘沽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构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的基础环节。这方面的突出任务和对策思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队伍

此处所谓社区专职工作队伍主要是指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专职干部和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组成的社区工作队伍。他们是社区管理的骨干力量。因此,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队伍是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任务。这方面的对策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通过选聘结合拓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来源渠道,整合社区工作力量。一方面,通过民主选举使那些素质较高的居民进入居委会领导班子;另一方面,通过面向社会招聘选拔一批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特别是具有社会工作任职资格的中青年人才作为社区工作助理,在居委会成员的领导下承担社区具体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整合社区工作资源,政府有关部门招聘的协管员等社区工作人员,应该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行列,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统一管理,有关部门给予业务指导。

2)通过逐步提高收入待遇,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化进程。目前,塘沽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月收入已经达到最低工作标准,并且享受了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在此基础上,要经过3-5年的努力,力争使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标准达到全区城镇就业人口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从事社区工作。

3)通过社区工作人才培训工程,推进社区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进程。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使越来越多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特别是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任职资格,推进社区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2.优化居委会组织机构设置

近年来,为了应对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的要求,部分城市或城区对居委会组织机构进行了改革,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设置社区工作站。具体做法有分设模式”、条属模式“下属模式”等等。各种模式都有特点和利弊。我们认为,塘沽区可以依据《居委会组织法》的基本规定,进一步优化居委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具体地说:

1)建立健全居委会下属的民政福利、治安调解、公共卫生、劳动保障、文化教育等工作委员会(不设立社区工作站),承担居民自治与协助政府工作相统一的双重职能。

2)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分工主持居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同时招聘若干社区工作助理协助居委会成员承担具体工作,并且吸纳一部分社区志愿者参与各工作委员会的居民自治工作。这样一来,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居委会成员从台帐、报表、材料等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一方面了解民情、民意,思考和推进居民自治,另一方面协助政府开展与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发挥“一个扁担挑两头”的骨干作用(也就是在居民自治与协助政府工作两方面同时发挥骨干作用)。

3.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社区民间组织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构建塘沽区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的一项突出任务。在这方面,塘沽区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应该继续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继续实行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民间组织,特别是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老年人组织、社区群众性文体组织、社区慈善组织等等。所谓备案登记是指不具备正式登记条件的社区民间服务组织,经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批,区民政局备案,即可开展社区活动,并且接受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2)积极搭建民间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作“平台”。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应该在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福利性、公益性服务设施中为民间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也可以将一部分社区福利服务设施,或者将这些设施中的一部分服务项目委托给民间服务组织管理、运营。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和扶持民间组织承担一部分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3)指导民间组织找准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切入点,引导它们开展“社区成员所需,民间组织所能,党和政府试图解决而又力所不及”的服务项目,做到“帮忙不添乱”。

4. 理顺居委会、业委会与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

此是塘沽区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应该以《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提倡具有业主资格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积极竞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积极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实行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高度交叉任职,增强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进而增强社区居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力度,密切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合作程度。

5.构建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管理的领导核心。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构建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是社区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塘沽区各社区都建立了党组织,其中社区党委35个,党总支20个。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平均年龄为48.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了51%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完善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应该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社区党员分布情况和开展组织活动的需要,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组织,尤其要重视及时在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的工作,并在党员人数较多的楼栋和楼门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要通过选、派、招等途径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所谓“选”就是通过社区党组织换届改选,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居委会党员干部选举为党组织书记。所谓“派”就是把社区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基地,从党政机关选派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任党组织书记。所谓“招”就是把比较优秀的退休和下岗职工党员、复员军人党员和大学毕业生中的党员,招选到社区工作,选拔其中的优秀者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2)按照党的领导、居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管理社区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构建党组织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社区决策和行动的有效机制。一是继续提倡书记、主任“一肩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由一人担任),“两委”(社区党委、总支、支委和社区居委会)高度交叉任职。提倡把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居委会成员。提倡拟推荐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居委会的选举,获得居民承认以后,再推荐为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居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二是鼓励、支持社区居民中的共产党员积极竞选本社区的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努力使党员代表占居民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努力使多数居民小组长都由居民中的党员担任。奠定党组织的主张通过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社区决策和行动的组织条件。三是在社区群众性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支部,隶属于社区党组织领导。并且鼓励、支持这些党支部的领导成员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提倡社区群众性团体和中介组织的负责人与该团体(组织)的党支部负责人“一肩挑”。

3)积极引导和激励在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生活在社区。积极引导和激励他们在社区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基层社会新型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有效延伸和必要补充。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通过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党员联络服务站、居民楼栋党组织、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等多种形式和载体,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使党员的知识和技能在社区得到充分发挥。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双向互动机制,教育、引导和督促在职党员增强在社区生活中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党员考核、奖励、晋升时,应注意听取该党员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考察了解其“八小时之外”的表现。

 

责任编辑:黄观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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