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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江西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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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的社区建设,是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和青岛、四平两次全国社区建设会议精神,从2001年开始起步的,经过近五年的推进和发展,已经从大中城市向县(市)城镇和农村村落延伸,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城乡互动的社区建设态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践中,我们感到社区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了宣传发动,试点推广和全面展开的任务,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为此,有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情况,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探讨社区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发展方向,努力把全省的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之进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根据最近在长春召开的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思考和研究,笔者认为今后全省城市社区建设应在认真抓好“一二三四五工程”,即“围绕一个主题,实现两个转变,把握三个重点,加强四项建设,提升五个功能”上下功夫。

一、围绕一个主题,就是社区建设必须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开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和谐社区入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已经由过去的单纯居民居住点,转变为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种利益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人与社会的交融点和社会生活的支撑点。这足以说明,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应当在基层、在社区。因此,社区建设要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紧紧围绕“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个主题开展活动,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服务和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

二、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执政观念的转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执政观念的转变至少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由几千年封建社会以来长期形成的“为民作主”、“替民作主”的执政观念,转变为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执政观念。要通过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在城市,就是要通过社区建设来完善居民自治,让居民对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基层的党组织、基层政权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为民作主”、“替民作主”的执政观念,核心是将党和政府官员当作“救世主”、“父母官”,认为自己比群众高明,将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驾驭百姓的工具,将“主仆关系”倒置。是典型的封建帝王“天下之滨莫非王土,天下百姓莫非子民”思想的反映,缺失的就是“民主意识”。是和党的十六大强调的“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精神背道而驰的。是阻碍基层民主建设向前顺利发展的重大思想障碍,必须持久、不间断地通过教育和实践加以克服和纠正。二是由“人治”和“特权”的执政观念,转变为“依法治国”的执政观念。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是现实社会中,“以权代法”和“谁官大谁说了算”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或单位还比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纠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加上我国民间社会长期生活中形成的讲人情、讲关系的传统。致使人们遇事不是首先想到法律和政策,而是找关系、找人。社会上流传着“关系也是生产力”的说法,认为有关系就好办事、能办事,有时还能降低办事的成本,提高办事的效率。这些现象和问题,归根到底就是“法治意识”缺失,必然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贪赃枉法,成为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思想障碍。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以及民主法制的实践,来逐步培养人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三是由“害怕群众”和“愚民”的执政观念,转变为“相信和依靠群众”的执政观念。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根本的原因就是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动员、发动、组织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江山、坐江山的。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我们党就失去了执政的基础和合法性。而在一些地方,由于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的缺失,致使少数地方的党委、政府的官员,不想也不愿意让群众知道更多的事情,更不敢放手让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在这些人看来,群众普遍觉悟低、认识水平不高,如果实行民主,让群众当家作主,势必会乱,会难以控制局面,会影响当地的“稳定”。究其原因,除了不切实际的“政绩观”导致的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行为外,还与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以权代法”的行为,甚至贪污腐败的行为不敢见阳光有关。而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就是阳光行为。可以说害怕群众的思想根子在于没有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于我们党和政府的官员是否公道正派、廉洁执政、秉公执法。因此,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居民在社区实行“自治”,就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居务公开”、“法律、政策公开”、“办事公开”。也只有实行了“四个公开”,才能做到敢于让居民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是要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全能政府,向市场经济时期的有限职能政府转变。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府基本掌握了全部的生产、生活资料,因此,政府不仅要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秩序,甚至每个公民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管起来了。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逐步打破了政府统管一切的“一元化”结构,逐步形成了政府、市场、企业、社会“多元化”结构。因此,政府必须适应这个变化,按照市场经济关于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要求,对政府机构、政府职能进行改革,实行简政放权,由企业自主进行生产经营,由市场来对资源进行配置,由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社会化服务,由城乡居民“自治”来进行基层社会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是关键。但是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因为权力可以为部门带来利益,可以转化为金钱,转化为部门之间互相制约的手段。要真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坚持走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对社会进行治理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之路。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居民依法“自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城乡基层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只有实现了执政观念和执政方式的转变,形成一种宽松的政治环境,基层民主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发展条件。

三、把握三个重点,就是社区建设要以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稳定为重点来进行工作。

     目前,我国的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大关,进入1000-3000美元的转型关键时期。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对于一个经济起飞的国家,这个关键时期往往是社会结构和产业结构快速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急剧增加的时期。这个时期又是一个发展快、机会多的时期。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和所处社会阶层急剧变动的时期,也是容易浮躁,容易出事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内,我们面临着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秩序重建的问题;也面临着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和所处社会阶层急剧变动所带来的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问题,还面临着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而被激化转化,社会犯罪增多,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等等。如何平安渡过这个时期,是我们面对的一个很繁重的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平稳渡过这个时期的重要途径。而“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三个重要支柱,也是解决这个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在坚持改革和发展的同时,要切实以“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稳定”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建设。

(一)构建和谐社区,要在加强社会管理上下功夫,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发挥作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对基层社会的管理是依靠“单位”来实现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掌握着几乎所有的生产和生活资源,因此也就具有很强的社会控制功能。改革开放之后,在城市,深化企业改革,用工制度改革、住房、医疗、保险等各项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改革,以及国家在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基础上,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建立资本和劳动力市场,“单位”管理城市居民的功能也大大弱化,并且将进一步弱化。

     “在单位制”解体之后,它们曾经承担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功能将以什么载体来实现,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各地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进行了有益地探索,确立了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在城市实行居民自治来对城乡基层社会进行管理的社会管理体系。而社区就是承担城市已经解体的“单位制”曾经承担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控制功能的有效载体。因此,社区建设就是要以城市居民自治为方向,认真研究基层社会管理规律,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在党委领导下,建立起“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政府、社会、群众三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来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省基层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二)构建和谐社区,要在加强社会服务上下功夫,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建立平等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发挥作用。这里讲的社会服务,其内涵是包括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救助、社区保障等内容在内的大服务。它既体现了便利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服务,又体现了政府、社会、群众相结合的对社区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等全方位的服务。通过这种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做到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建立城乡居民相互关爱、守望相助、扶弱济贫、恭让谦和、遇事协商的平等友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在城市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应当坚持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优势互补,做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实现社会服务社会化、社会服务群众化。社会服务要坚持满足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为主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三)构建和谐社区,要在加强社会稳定上下功夫,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稳定是顺利进行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要条件。邓小平同志说“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区是保持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党的群众工作基础。只有这个基础稳定了,才能真正做到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维护社会稳定,首先要在我国社会深刻变动、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我们只有把各种利益关系调整好、处理好,才能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城市社区作为城市居民的居住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各种社会矛盾在这里集中反映出来,它们是社会政治稳定的晴雨表、感测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不仅要在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时,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还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工作落实到城市基层。通过城市社区建设,依靠城市基层党的组织、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依靠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切实掌握城市下岗待业人员、孤寡病残居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及特困群众等弱势群体存在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在帮助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资金准确落实到城市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时,依靠社会互助、邻里扶助,以及群众间的精神抚慰和思想政治工作,把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避免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事件和刑事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还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依托基层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各级政府不仅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依托社区的各类组织和人民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四个建设,就是要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管理制度建设、社区信息化建设。

     这四个方面的建设,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开展社区活动,发挥社区作用的必要条件。

(一)社区组织建设,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建设。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建设一是要做到在每个社区都必须建立党的组织。党员人数少的,应当建立社区党支部,党员人数比较多的社区按照党章的规定,经批准可以建立党总支部或党委;二是要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社区内的中介服务机构、民间组织、民营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的组织,不断扩大党组织在社区内的覆盖面;三是要注意加强对社区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党员在社区内的覆盖面。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群众性的基层自治组织,要以《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为依据,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试用、民主选举等方式,在社区居民中选拔社区居委会干部,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通过岗位实践、在职培训、群众评议、持证上岗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落实他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综合素质优良的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

     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民间组织,不仅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和主要载体,也是使社区居委会从繁杂事务和服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在社区得到很好落实的重要组织保证。因此,要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使其逐步承接从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的需求。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要把重点放在社区内居民上,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在社区居民中,重点又是居住在社区内的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在校学生以及一些具有专门技术的人员,动员和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志愿者协会、计生协会、老龄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类民间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各类民间组织,以及群众自发组成的各种文体活动和健身健美的松散性组织,都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它们的积极性,保证它们健康发展,为社区建设发挥作用。

(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社区办公和服务的设施建设。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建设“有形”社区,增强居民群众认同感、归属感的载体;也是进行城市基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平台,必须紧紧扭住不放。要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共建共享、资产置换、租货等多种形式,切实把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活动用房,以及办公和服务必须的用品、器械,尤其是信息化管理所需的电脑等设施解决好,落实到位,改变目前还有一些社区基础设施落后,有的甚至无专门办公用房的现状。力争在2010年之内,各地要按照不低于120平方米的标准,因地制宜统筹解决好每个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并配置一部电话,一台电脑;全省19个市辖区都要建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并具有医疗保健(含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生活服务、法律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全省80个县(市)城镇和107个街道,都建有6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全省2225个社区居委会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形成以县(市、区)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社区志愿者组织和义工为补充的服务网络。

(三)社区管理制度建设,是推进城市社区管理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保证,也是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的行为准则。加强社区管理制度建设,有利于理顺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与政府之间、社区组织与驻社区单位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社区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通过建立各项制度、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建立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居民评议社区干部制度等来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规范社区管理的工作程序,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社区事务逐步交由社区居民自主管理。特别是对社区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居民代表大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保证尊重大多数居民群众的意愿,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自治这个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落到实处。

(四)社区信息化建设,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在社区工作的效率,改革社区居委会的传统工作模式,减轻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作负担,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使政府、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都能切实感受到社区信息化带来的效能和便利,增强社区的亲和力。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是通过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中的广泛应用,逐步形成以省、市、区民政机关局域网为核心,以社区事务受理和公共服务为主干,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家庭为终端的,融经济发展、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网络体系。我省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构思是在建立省、市、区民政部门机关局域网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网或电讯网的联结,逐步形成省、市、区、街、居五级联网的网络体系。该网络体系统一使用省民政厅组织开发的江西省社区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采取、输入和变更信息数据为基础,根据不同权限,为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为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生产、生活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五、提升五个功能,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社区的自治功能、服务功能、教育功能、稳定功能和可持续发展功能,走内涵发展之路。

     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在社区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重视和关心群众利益,认真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区建设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社区建设才会有生命力,才能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方面,社区建设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通过搞好社会服务,让人民群众生活便利、舒适、安全,精神愉快、幸福安康;另一方面,社区建设要在提升人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全部含意,体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内在规律。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政权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区将承接越来越多的职能。因此,社区建设坚持“经人为本”就必须着力提升社区的功能,以适应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社区需要培育和提升的功能是多方面的,也会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深入,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目前,要着力提升五个方面的功能。

(一)社区自治功能。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在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时要求:“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立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这充分说明,社区建设是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其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是党和国家对新时期城市基层管理架构的一种制度性设计,实现城市居民自治就是实现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城市居民自治”的关键在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又基于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因此,提升社区自治功能,要把功夫下在培育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上来;提升“社区自治功能”,要把着力点放在抓“楼栋居民自治”和“院落居民自治”上,从一座楼栋,一个院落开始,逐步开展,由点到面,引导和形成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民主实践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民主的实践中不断养成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自觉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基层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中去。使民主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和工作的方式、一种行为准则和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使社区的自治功能不断完善和发展。当然,在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的过程中,党和政府还应加强领导和引导,保证城市居民自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对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做法要加以制止和纠正,以保证社区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是社区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基本要求。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之一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社区服务为龙头,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内容,促进社区就业、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提供社区救助、落实社区保障,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使人民安居乐业,生活便利、幸福祥和。

(三)社区教育功能。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尺和基础,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城市的灵魂和生命力的外在标志,也是提升社区自治功能的内在需要,是体现社区建设是否具有生命力和是否卓有成效的具体表现。而要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就必须提升社区的教育功能。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党的理论教育和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举办科技、历史、法律、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模范夫妻”、“红花少年”、“慈善捐助”和“见义勇为”的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爱好和平和不畏强暴、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社区安定祥和、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人人自尊自重、遵纪守法的生活氛围。从而不断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社区的稳定功能。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社区具有两个基本作用:一是社区居民守望相助、情感交流的作用;二是熟人社会的社会控制作用。过去有句老话“远亲不好近邻”,就是对传统社会里邻里之间守望相助、情感交流、亲密和谐的关系真实表述。而在熟人社会里,人们由于讲“脸面”、讲“名声”,害怕亲朋好友和街坊的舆论压力,在道德和羞耻心的指导下,一般都不会在居住区的熟人间干坏事、违法乱纪坏自己的名声,“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是他们进行自我保护的思想反映。现在的城市,由于人口的流通加速、用工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加之高楼大厦单元式结构的居住环境。每家每户关起门来自成一统,使得传统社会里的邻里守望相助、情感交流的作用和熟人社会的社会控制作用基本丧失殆尽。现代科技可以使“天涯若比邻”,发生在其他国家的事情,通过电视、收音机、因特网等现代传播手段,人们可以很快知晓;而现在城市居民之间却“比邻若天涯”,同住一栋楼房、同住一个单元、甚至同住一个楼层,相互之间却互不相识、互不了解、互不过问,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现代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这种陌生、这种隔阂,制造出了冷漠、无助和空虚。它不仅无法满足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关爱、互帮互助的需求,而且无法实现熟人社会中应有的社会控制功能。因此,要提升社区的稳定功能,就必须依托社区基层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参与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平台,重建和发展社区应当具有的邻里守望相处、情感交流作用和熟人社会里的社会控制作用。要发挥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势,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发展社区服务,增加就业渠道;通过组织邻里互助、扶贫帮因,落实政府的各项政策,为弱势群体,尤其是对长期生活在城市,生活基础却在农村的“边缘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组织开展邻里节、楼栋院落居民文体活动,组织群防群治,协助政府进行综合治理,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使社区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基层的前沿阵地,为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五)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功能。社区建设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依靠自身内在的力量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社区可持续发展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态平衡,二是物质基础。生态平衡,是对社区居民生存环境方面的要求。要通过社区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形成人人自觉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自觉关爱社区生存空间,处理好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使我们生活的社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水是清的,空气是新鲜的,人际关系是融洽的,真正做到政通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物质基础,是社区建设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社区建设需要必要的财力支撑。除了政府加大必要的投入外,还应该通过社区服务来经营社区,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加以整合,让其发挥整体优势,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在经营社区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壮大社区自身的经济实力,形成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为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奠定一定的物质基础。经营社区要与社区下岗和待业人员就业相结合,与离退休人员进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相结合,与提高社区干部生活待遇相结合,坚持以社区居会委为主体经营社区,坚持以社会服务为重心经营社区,坚持以社区内的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力量来经营社区,坚持引入市场机制来经营社区,坚持建立和完善利益和效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来经营社区,坚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来经营社区,把经营社区的规模做大做强,使社会服务做到多层面结合,逐步走上规模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发展道路。

     从建设社区到经营社区,这不仅是人们对社区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也是社区建设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社区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倡导和支持、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自觉地参与,更需要依靠社区自身的力量和所拥有的资源,发展和壮大社区自己的经济,为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财力支撑。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现实生活中,企望政府更多更快地增加社区建设的财政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按照新的财政体制,将来政府对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主要也将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实现。这点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作者单位:江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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